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吕梁市直机关党员干部“文明交通我带头”倡议书

时间: 2025年08月11日17:36 来源:吕梁新闻网进入论坛手机读报

  吕梁市直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:

  

  文明交通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志,文明安全出行关系到每一位市民的福祉。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,营造安全、有序、文明的交通环境,市直工委向市直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发出“文明交通我带头”倡议:

  

  一、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

  

 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开文明车,行文明路,做文明人。驾驶机动车自觉做到礼让行人,不随意变道加塞、不酒后驾驶、不闯红灯、不车窗抛物、不占用应急车道、不违规停车,驾乘人员全程系好安全带;骑乘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,不闯红灯、不逆行、不违规载人,骑行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,无非机动车道时靠右行驶;步行时,不闯红灯、不乱穿行、不翻越护栏,横过道路应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。提倡“绿色出行”,带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
  

  二、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

  

  主动向家人、朋友和身边群众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,倡导“车让人、人守规”等文明习惯,引导大家增强“安全出行、文明出行”的意识。党员干部要主动亮身份,及时劝阻身边闯红灯、不戴头盔、不系安全带、开车看手机等不文明交通行为。积极开展交通志愿服务,主动在交通路口、公交站点等场所开展文明劝导,引导带动广大群众遵守交规、文明出行,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。

  

  三、做文明交通的推动者

  

  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把文明交通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切入点,把交通法规的学习列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内容。相关部门将对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定期推送和曝光,增强每名党员干部的安全交通、文明交通意识,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。

  

  “文明交通我带头”,党员干部作表率。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,从自己做起,从现在做起,人人争当文明交通的践行者、宣传者和推动者,共同营造安全、畅通、文明、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,让我们的城市更美丽、人民生活更美好!

  

  中共吕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

  

  2025年8月7日

(责编:邸燕琼、林晓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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