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呂梁市發改委、市教育局發布《關於核定呂梁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收費標准的通知》。自2025年秋季招生開始,呂梁市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費、住宿費依法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。
為規范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收費行為,促進我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健康發展,市發改委會同市教育局圍繞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目標,在嚴格成本監審的基礎上,綜合考慮社會平均辦學成本、群眾對優質教育的需求、經濟和社會發展要求以及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,核定全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收費標准。
《通知》規定,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費、住宿費屬於非營利性收費,依法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,此標准為最高限價,不得上浮,下浮幅度不限。非寄宿制學校課后服務收費參照《關於做好中小學生課后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》規定執行,即小學生1.56元/人·小時,初中生2.95元/人·小時;寄宿制學校提供的課后服務已計入教育培養成本,學校不得再向學生收取課后服務費。
《通知》明確,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,合理配置教育資源,單獨核算並完整准確記錄學費、住宿費、課后服務收費的經營成本和收入,規范建立成本運行資料和齊全的財務賬目,為實施價格監管和調整收費標准提供依據﹔要推進信息公開,落實收費公示和公開承諾制度,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、收費標准、收費依據、減免規定等相關內容,自覺接受社會監督。確需調整收費標准的,按實際生均教育培養成本提出書面申請,經當地發改、教育部門審核后,由市發改委會同市教育局具體核定收費標准,新制定或調整收費標准的,必須在招生前30天向社會公布收費標准。各縣(市、區)要加強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收費的監督管理,將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財務管理情況納入年檢內容,加強財務全流程監管。嚴禁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挂鉤的捐資助學款、借讀費等,對違反規定的亂收費行為依法查處。(記者 羅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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